【来源:昆明检察】
为进一步落实石林县检察院与石林县教育体育局共同签署的《“检察服务进校园”工作方案》,推动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的准确理解和有效实施,厘清教育惩戒的法律边界,共建和谐安全的育人环境。今年9月至10月,25名检察人员陆续走进各自联络的中小学校,为3000余名师生开展以“教育惩戒的尺度与温度”为主题的检察服务进校园法治宣讲活动。

活动中,检察人员从法律专业角度出发,系统解读了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(下称《规则》)的制定背景,详细阐述了校规校纪与班规班纪的制定流程、教育惩戒的分级适用情形,以及实施过程中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。重点强调实施教育惩戒的程序正当性,指出惩戒行为必须严格遵循提前告知、听取陈述申辩、事后告知家长等法定程序,确保“不因程序瑕疵使正当的教育初衷偏离轨道”,引导教师将法治思维融入班级日常管理。
在理论解析的基础上,检察人员紧密结合真实案例,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的教学场景。针对部分教师因担忧“惩戒越界”而引发家校矛盾或承担法律风险的现象,检察人员明确辨析了《规则》中规定的正当教育惩戒措施与违法行为之间的法律界限。通过剖析多个正反典型案例,进一步加深了教师对《规则》精神的理解,助力其在实际教学工作中准确把握教育惩戒的尺度。




检察人员在提供法律对策的同时,也鼓励教师探索更具温度的管教方式,综合运用沟通、激励、心理疏导等方法,做到既树立规矩,又温暖人心,在合理边界内敢于管理、善于管理。同时,提出构建学校、教师、家长“三位一体”的保护网络以加强风险防控,指出学校应完善制度流程,教师应提升法律素养与教育智慧,家长应强化监护责任与协同配合。
“敢管”的前提是“边界清晰”,“会管”的基础是“方法得当”,“善管”的标准是“用心用情教育”,此次检察服务进校园活动,获得了学校与参与教师的一致认可。石林县检察院深化推进法治进校园工作,精准对接教育一线的法治需求,为构建法治、和谐、安全的校园环境注入坚实的检察力量,持续擦亮“暖彝娃”未检品牌底色。
来源丨石林县人民检察院
审核丨李彬 杨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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