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福建省公安厅和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发布警示:近期,我省发生多起冒充“租客”引流进而诈骗商铺房东案件。诈骗分子通过伪装成“租客”建立联系,进而诱导受害者参与虚假投资理财,已造成多起财产损失。
据了解,犯罪分子通过商铺招租信息获取房东联系方式,以“承租商铺”为由拨打电话,使用伪造的营业执照等骗取初步信任。在添加微信/QQ好友后,诈骗分子会持续数日讨论租房细节,并刻意营造“优质租客”形象,部分发生的案例中,诈骗分子甚至伪造转账记录作为“定金”。待建立信任后,诈骗分子以“推荐高收益投资项目”“内部理财渠道”等话术诱导房东加入诈骗群聊,通过虚假盈利截图刺激受害人转账,最终卷款消失。
警方提醒,凡接到自称“租客”要求添加社交账号的来电,务必通过线下看房、当面签约等方式核实身份,警惕任何以“保证金”“项目投资”为名的转账要求,正规租赁流程无需预付大额资金,发现可疑情况立即保存聊天记录,并拨打110或反诈专线96110举报。
此类诈骗利用房东招租心切的心理,作案周期长、迷惑性强,广大市民可通过泉州市反诈骗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防骗指南。
来源:泉州晚报